球天下12月4日讯 12月3日下午,中足联发布了新赛季《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参赛资格递补原则及办法》,明确新赛季中超继续实行“升二降二”的升降级制度。这意味着,只有本级别联赛的两支降级球队以及中甲联赛上赛季的第三、第四名具备递补资格。虽然通知未明确具体升降级名额,但“升二降二”制度大概率维持不变。

中超
官方通知首先明确了职业联赛递补原则:若联赛升降级为升二降二,则递补资格仅限原降级的两支俱乐部和下一级联赛的第三、第四名;若升三降三,则递补资格为原降级的三支俱乐部及下一级联赛的第四、第五、第六名,依此类推。同时,连续降级的俱乐部不允许连续递补。例如,某俱乐部第一年降级并按规定递补回原级别联赛,若第二年再次降级,则不再具备递补资格,该资格顺延给其他符合条件的俱乐部。
递补顺序方面也作了详细规定:若上赛季本级别联赛的俱乐部(已降级除外)因未达准入要求失去资格出现空缺,则优先从上赛季本级别联赛已降级且符合准入要求的俱乐部中按成绩排名递补;若仍不能补齐,则由上赛季低级别联赛中符合准入标准的俱乐部按成绩递补;若上赛季低级别联赛已升级但因不符合高级别联赛准入标准失去资格,则优先由低级联赛中符合条件的俱乐部按成绩递补;若低级别俱乐部仍无法补齐,则再由原级别联赛已降级且符合准入条件的俱乐部按成绩递补;若降级俱乐部因未达低级别联赛准入要求失去资格,则优先从低级别联赛已降级且符合条件的俱乐部按成绩递补;若低级别仍不足,则由更低级别联赛中符合条件的俱乐部按成绩依次递补。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收集,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admin@qq.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